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额下调的原因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量: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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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经过尚普咨询(微信公众号:ipobank)分析,重组募集 配套资金额下调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项目取消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上市部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规定:“募集配套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为满足监管要求,不少企业砍掉“补流”“偿债”等计划,调减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额。

美尚生态2016年6月24日晚公告称,根据证监会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精神,公司对重组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拟募集资金由12.2亿元调整为7.08亿元,用于支付交易的现金对价。原重组方案中「补充标的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标的公司借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

(二)配套募集资金计算方式变化,调减募集资金金额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同日上市部挂出《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规定:“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2016年7月7日,欣龙控股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标的资产总金额为83,152.50万元,发股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为61,152.50万元,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75,802万元,超过了发股支付部分100%的比例限制。于是,欣龙控股“主动”调整了募集资金数额。8月10日发布的修订稿显示,为了提高交易的整合绩效,募集资金总金额预计不超过60,90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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