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问题
(1)未恰当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公司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还应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以其自身股份向其职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上市 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未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上市公司应根据子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计入少数股东权益及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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