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哪些类型PPP模式银行比较中意?

发布日期:2018-01-08 来源:PPP大讲堂 浏览量: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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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的做文字的有些长,有同事反映需要自己找重点。眼下也是春节假期临街,做点简单的内容,普及一下也好、偷懒一下也罢。总之在最近一段时间,做的问题将尽量精简。

  下面进入正题,ppp项目在我国的含义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但是我们在讨论ppp项目的经营运作的同时,更需要对ppp模式经营的几种类型做更多研究。ppp类型项目实际上是分为MC(管理合同)、TOT(移交-经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几种形式,下面简单说明一下,方便日后更深入研究。今日头条开启了问答模式,想必今后也将抢知乎的范围!

  MC方式因为与ppp概念本身管理方式有一定抵触,市场十分罕见。但是这里还是简单提一下。这种方式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相应管理费用。从概念上可以看出,这类方式其实并不适合ppp范畴。

  TOT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这类型较为适用存量项目,对如火如荼的新建ppp项目并不适合。

  ROT即改扩建-运营-移交,是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运营条件与TOT相同,同样适用于存量项目。(想一下,为什么各地不断传出开发存量项目的话题,存量的项目质量都不高。好的都做了啊)

  BOT、BOO模式相近,大体上都遵循:建设-拥有-运营,由BOT方式演变而来,二者主要区别是BOO方式下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拥有项目所有权(目前极少有ppp项目社会资本可以说的所有权,但是存在),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一般不涉及项目期满移交。这种类型较为适合存量项目。

  但是,如果BOT、BOO模式针对的是新建项目,其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是较大的,而TOT、ROT针对的是存量已建成项目,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较低。可以看出,银行审贷人实际上更加认可风险较低的TOT、ROT型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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